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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旗点赞 情暖金秋
作者:朱琪  发布时间:2024-09-25 09:45:14 打印 字号: | |

“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这么多年没要回来的钱你们帮我要回来了,实在是太好了。”当事人许某手持一面锦旗,笑容满面地向法官程红云和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胡彩媚连连道谢。

多年前,方某先后向许某借款共计4万元,然而,到了约定的还款日期,方某并未履行义务,后一直推脱还款。2024年,许某将方某夫妻二人诉至绩溪法院。

经分析研判,立案庭庭长程红云认为该案属于《绩溪县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委派调解案件范围,具有诉前调解的可能,将该案委派至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

在程红云的指导下,调解员胡彩媚在充分了解案情后,及时电话联系到方某。电话中,方某表示当时钱是为儿子借的,自己身体不好、记性也差,让与其丈夫汪某联系。汪某也表示钱不是自己借的,是妻子帮儿子借的,并不是自己的债务。在此情况下,胡彩媚巧妙运用“四和”调解法,多次与汪某耐心沟通。“虽然钱是你妻子借的,但她是为儿子借的,并不是借来挥霍的,许某借钱是出于好意,无论是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都应归还欠款,作为一家人,还是要一起协商,想办法解决问题……”在胡彩媚的悉心劝解下,汪某归还了部分欠款,但表示余下部分无力偿还。后许某又追加方某夫妇儿子为被告,该案经程红云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方某儿子分期给付欠款,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一直以来,绩溪法院秉承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围绕“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为主线,深化非诉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多元解纷机制、调解前置、速裁审理等分层递进方式,构建矛盾纠纷快速化解通道。下一步,绩溪法院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及时有效调处矛盾纠纷,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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