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汪某激动地将一面书写“高效执行 为民解难”的锦旗送到法官胡东陆手中,为其尽职尽责的工作态度点赞。
汪某经营一家蔬菜专业合作社,向许某供应蔬菜。2023年6月起,许某购买蔬菜后,迟迟不肯支付货款,经多次催讨,先后支付货款共计7000元 ,余款8695元一直拒绝支付,该蔬菜合作社遂将许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判决,许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该蔬菜合作社向绩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责令其履行给付义务,并冻结了被执行人许某名下的所有银行账户,可许某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且有其他执行案件。“考虑到蔬菜买卖本小利薄,涉案金额虽小,但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执行法官决定换个思路。经过多方辗转,法官通过其他渠道联系上了许某。得知许某暂住在杭州后,法官决定与其他执行案件的承办人同行,一起赶到杭州,找到许某,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
“数额不大,你们不用这么较真吧!等我挣到钱肯定会给的。”
“不管数额大小,我们办案子都是一视同仁的。再说这就几千元,履行了你一身轻松,不履行你心头始终有个石头压着,也会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过法官释法析理,许某迫于执行威慑,答应7月底还钱。之后,法官一直敦促其履行,最终通过自身努力及多方筹措,许某履行了给付义务。
“从开始的执行无望到后来拿到执行案款,真是太好了,遇到这种认真负责、执行力强的法官,我一定要当面说声谢谢。”该蔬菜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汪某说。
一面锦旗不仅承载着人民群众对绩溪法院干警坚守为民初心的深刻赞许,更是对法院工作的情感认同。绩溪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的理念,聚焦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在涉民生及其他小标的案件上攻坚发力,用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保障民生温度,用实际行动回应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