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旨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绩溪法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学习,积极贯彻落实,要求法官在办理涉未成年人的离婚、抚养等案件中,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
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时,承办法官经过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每个孩子都是天使,他们不能选择父母,却最爱自己的父母,无论你们婚姻如何变化,都应当一如既往给孩子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法官当庭向父母双方送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告知他们要尽心关爱孩子,关注孩子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最大限度避免离婚纠纷对孩子产生的不利影响,切实担起作为父母的责任。
在执行申请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曹某离婚纠纷一案中,由于曹某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抚养费义务,后经法院多方努力,找到“失联”的曹某,最终将抚养费执行到位。与此同时,法官还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送达给宋某和曹某,提示其二人认真阅读,务必给予孩子应有的关爱,并特别叮嘱曹某,要尊重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及效力,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孩子是父母爱情的结晶、生命的延续,他们如同一颗植株,只要用爱浇灌,就会奋力生长。即便父母分开,也应尽最大努力护佑孩子成长,毕竟,父母永远是孩子最温暖的港湾。截至目前,绩溪法院共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13份,确保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和关爱未成年人精神贯彻落实到案件办理中。
《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开展,有利于引导涉未成年子女离婚案件当事人提升责任意识,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充分保护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守护未来与花开的路上,绩溪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持续开展未成年人关爱行动,用心用情筑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