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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访帮教 护“未”成长——绩溪法院开展未成年犯罪社区矫正回访
作者:傅旻昊  发布时间:2024-04-09 09:00:51 打印 字号: | |

为贯彻落实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积极推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帮教工作。近日,绩溪法院少年法庭来到上海市徐汇区,对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罪犯朱某进行帮教回访。

2023年11月27日,被告人朱某因犯诈骗罪(从犯)被我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2023年12月19日,我院将朱某交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在缓刑考验期间进行社区矫正。

回访中,承办法官询问了朱某近期在工作、生活、思想动态、未来计划等各方面情况。在了解到朱某目前在其父母经营的牛奶店工作,有了一定经济收入,生活稳定后,承办法官很是欣慰,叮嘱朱某要吸取教训,认真学习,积极改造,勇于面对生活,踏实走好今后的人生路。与此同时,承办法官向其监护人发放了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家人继续加强对朱某的监管,改进教育方式,履行监护职责。

上海市徐汇区司法局长桥司法所负责人表示,自对朱某接管以来,其表现一直很好,司法所还为其安排了社会公益活动及心理辅导,促其更好融入社会。

以司法的力量,守护少年的他。绩溪法院将不断推进回访帮教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少年法庭职能作用,切实解决未成年被告人面临的问题,拓展回访帮教工作的广度深度,不断提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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