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回应基层群众多元司法需求,4月8日,绩溪法院召开全体干警会议,动员部署“四和绘新‘枫’法官进村居”行动。
会议宣读了《绩溪县人民法院“四和绘新‘枫’法官进村居”行动方案》,明确了此次行动的工作目标、职责任务,部署了相关工作要求以及人员安排。
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强调,此次行动是发挥法院职能优势,探索法治惠民新路径的重要举措,一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充分认识开展此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提高思想觉悟和责任意识,主动对接联系村居,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做好工作纪实,用心用情为联系村居办实事、办好事。二要扎实履职、彰显担当。锚定乡村振兴“治理有效”目标,以“提升乡村治理水平”为引领,以“四和调解法”为抓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无讼”村(社区)建设,围绕诉源、执源、访源“三源治理”,深入开展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将诉源治理落到实处。三要聚焦需求、突出实效。围绕基层群众司法诉求,充分发挥法官进村居的资源优势,及时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在突出实效上下功夫;同时,注重提炼总结好的经验与做法,确保成为助力平安绩溪建设和乡村振兴的有力抓手,打造绩溪法院参与基层治理特有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