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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末攻坚 “执”守新春——绩溪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持续发力
作者:程茜  发布时间:2024-02-09 09:10:40 打印 字号: | |

春节将至,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让群众过个安心祥和的新年,绩溪法院进一步加大了执行攻坚力度,大年二十九,执行干警们仍然奔走在执行一线,聚焦涉民生案件和其他小标的案件,持续开展执行行动。


自行动开展以来,为确保行动成效,执行法官提前谋划,摸排被执行人线索,周密部署,精准执行,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有条不紊地开展行动,实现贯彻善意文明理念与强化执行措施融合并济。


拖欠工资不履行 强制执行促和解

许某、舒某分别于2021年3月、2021年4月入职绩溪县某服饰加工点从事缝纫工。后二人与该服饰加工点因工资问题产生纠纷,于2021年12月向绩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绩溪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过审理后,裁决该服饰加工点向许某支付工资及二倍工资合计15733.4元、向舒某支付工资及二倍工资合计12847.4元。2022年3月,许某、舒某以绩溪县某服饰加工点未按仲裁裁决内容履行相应给付义务为由分别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先后多次对绩溪县某服饰加工点的经营者汪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但均未发现可执行财产,依法向申请人释明后,申请人同意终结该次执行程序。案件虽然进入“终本”状态,但执行法官仍然关注该起案件,2024年2月5日,执行法官获知了新线索,再次找到汪某,耐心释法,全面分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后果,使汪某深刻认识到该问题的严重性,并表示愿意和两个申请人协商解决。执行法官当即联系许某和舒某,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顺利达成和解协议。次日,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汪某主动到法院将和解协议确定的工资款向许某、舒某支付完毕。

紧盯执行成效  确保履行到位

2021年11月,章某以程某违规驾驶三轮电动车与其驾驶的二轮电动碰撞,致使章某受伤、车辆受损为由起诉至法院。案件经过审理,法院依法判令程某赔偿章某因案涉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85085.61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程某并未履行相应义务。2022年1月,章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立即对程某的财产状况进行全面排查,并依法组织双方就案款履行问题进行协商。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考虑到章某在该案中作出较大让步,且分期履行的跨度时间较长,为能够让章某的胜诉权益能够得到充分保障,结案后,执行法官依旧紧盯该案的执行到位情况,定期督促程某履行支付义务。在春节临近之际,执行法官主动联系章某,询问程某就剩余款项的履行情况。得知程某还有一笔2万元尚未支付,遂多次联系程某,释法明理,督促其尽快履行。最终,在执行法官的督促、劝导之下,程某主动来到法院,当场向章某给付了剩余的2万元赔偿款。章某拿着钱,向法官连声道谢,激动地说道:“感谢法官这几年帮我盯着这笔钱,拖了几年的事情今天终于了结,可以安安心心过个年了。”

截止至2月8日,绩溪法院共拘传20余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39件,达成执行和解5件,执行到位金额1317万元。接下来,绩溪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如我在执”的工作理念,因案施策,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重点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坚决打消被执行人的侥幸心理,让人民群众在寒冬腊月中切实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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