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金融机构信贷业务管理不到位,造成信用卡纠纷案件猛增,如何做好诉源治理?绩溪法院积极探索,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号司法建议”,从个案办理延伸为类案治理,从源头上减少信用卡诉讼增量,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前端发力。
绩溪法院通过梳理2019年以来办理的信用卡纠纷案件,查找共性问题,主要因为部分发卡银行经营行为不够审慎,自主催收责任还待压实,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多元诉前解纷功能作用没有得到有效发挥等问题,导致信用卡纠纷案件日益增长。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信用卡纠纷诉源治理,以高质量的金融监管和司法保障服务信用卡业务高质量发展,近日,绩溪法院向银行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建议加强对信用卡及信用类消费贷业务监管,从源头上有效减少违约纠纷;研究信用卡透支款项呆账核销条件,推动完善信用卡从发卡授信到坏账核销的有效管控机制;履行金融债权保护监管职责,从中端提升银行解纷和自行催收能力。
收到司法建议后,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并针对法院的司法建议进行复函,相关建议得到采纳。双方还就进一步完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高诉调对接工作质效、推进“金融纠纷诉前调解+赋强公证”等方面进行深入沟通。
下一步,绩溪法院将立足县域实际、深耕诉源治理,充分运用综合治理类司法建议,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紧盯督促落实,在法治轨道上统筹各方力量和资源,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枫”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