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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动态】赌球行不行?刑!
作者:汪程贞  发布时间:2023-12-06 08:16:43 打印 字号: | |

足球比赛精彩刺激,场上运动健儿挥洒汗水,场下不法分子瞅准“商机”,把球赛当“赌场”,欲以赌球大发横财。殊不知,赌球乃违法行为。近日,绩溪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赌博罪案件,4名被告人分别获刑。

2022年11月21日至12月18日,“卡塔尔”世界杯期间,程某、汪某、曹某等人(均已判决)以世界杯比赛结果为参照招揽赌客进行赌球。期间,程某等人与吕某、季某等4人约定,由其4人招揽赌客下注并收取返点好处费。其中,吕某招揽7名赌客参赌,收取赌资329927元,非法获利1200元;季某招揽3名赌客参赌,收取赌资318692元,非法获利10410元;陈某招揽7名赌客参赌,收取赌资243217元,非法获利7290元;胡某招揽8名赌客参赌,收取赌资55770元,非法获利2303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吕某、季某、陈某、胡某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均已构成赌博罪。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以赌博罪分别判处吕某等人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至拘役四个月,缓刑八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罚金;各被告人退出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在我国国内,禁止任何形式的赌博行为。球赛固然精彩,守法更为重要,不要因为试试运气、寻求刺激,参与赌球,一旦身陷其中悔之晚矣;球迷爱好者也应理性观赛,抵制不良诱惑,珍惜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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