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推动司法作风改进走深走实,绩溪法院坚持细化举措,积极推进“三个规定”制度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常”培训
通过召开专题培训会、全院干警大会等方式,开展多频次、全覆盖的集中学习教育,确保全体干警准确把握“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具体要求和填报纪律,切实增强干警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全面、如实、主动、规范填报。
“重”管理
以落实“一岗双责”为抓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对部门干警规定遵守情况做到严教育、严管理;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填报,通过“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进一步教育引导干警打消思想顾虑,杜绝瞒报、漏报,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深落细。
“严”督察
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纳入审务督察重点内容,以常态化督察结合随机抽查的形式,主动查找不足、完善机制,做到不留死角;充分发挥廉政督察员作用,对干警常提醒、常警示,进一步强化制度刚性约束,让拒绝过问成为规矩,让逢问必录成为习惯。
下一步,绩溪法院将坚持从严治院、从严治警,常态化抓紧抓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学习、贯彻与执行,为公正司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