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绩溪法院召开廉政督察工作会议,会议由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高攀登主持,各部门廉政督察员参会。
会议组织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督察工作的意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设立廉政督察员实施办法(试行)》《关于严格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工作意见》,详细解读了廉政监察员的工作职责、监督方式等,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强调,廉政督察员是一线监督、日常监督、跟进监督、全程监督的“探头”和“前哨”。一要主动学习,做好表率。深入领会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当好廉政督察员的重要意义,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理清工作要求,做到职责明确、任务明晰,主动强化业务能力,做到业务过硬、作风过硬。二要夯实责任,忠实履职。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及时掌握部门干警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督促部门干警遵规守纪,当好“警示员”;抓好部门“三个规定”落实情况等监督管理,积极协助开展审务督察,组织督促和协调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当好“监督员”。三要强化担当,敢于斗争。坚持发扬斗争精神,摒弃好人主义思想,对在纪律作风方面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敢于指正并及时反馈,助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