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胡某和王某当场握手言和,冰释前嫌。
胡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因资金周转需要,王某先后向胡某借款共计55万元,双方约定月息按1.5%计算,事后王某陆续归还了部分本金和利息。2019年1月,双方对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核算,确定王某仍欠胡某借款本金494000元,利息263000元,并制定了还款计划。但此后王某因企业经营失败只归还部分借款,便无力履行还款计划。胡某多次催讨无果,将王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其夫妻二人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81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耐心的审阅证据材料,结合银行流水对胡某和王某之间的款项出借及归还情况进行一一核实。庭审中,王某表示对胡某主张的欠款数额无异议,但该款项是其个人借款,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也不知情,要求个人独自承担还款义务。同时表示,目前个人经济能力有限,一次性还款确有困难,希望能与胡某协商处理,分期付款。经过法官耐心劝说,胡某也表示体谅王某的现实困难,并将欠款数额降低至75万元,同意让王某分期付款。王某也为之感动,当场向胡某表示感谢,承诺日后一定严格按照协议履行还款义务。至此,横亘在胡某与王某之间多年的心结终于打开,昔日友情得以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