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是家庭的基础,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婚姻家庭的和谐幸福,是人民美好生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近日,我院法官充分发挥家事审判的诊断、修复、治疗作用,对发生婚姻危机的家庭进行挽救修补,调解一起再婚夫妻起诉请求离婚的案件。
葛某和汪某均系再婚,双方已共同生活了十多年,并育有一子。多年来,双方相互扶持,建立了一定的感情基础。但近几年,因家庭琐事、汪某外出打工等原因,双方的感情逐渐产生了隔阂,葛某一纸诉状将汪某告上法庭,请求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在调解过程中,法官让原、被告畅所欲言,互相倾听对方的想法。随后法官为双方分析生活主要矛盾、沟通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日后更好的相处方式,从法律法规讲到人情事理,从过去讲到现在,从眼前讲到未来。经过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说,妻子汪某也当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足,并肯定丈夫为家庭的付出,表示在今后的生活中会平衡好工作与家庭的关系,尽可能多花时间照顾孩子和丈夫。眼见自己的付出得到认可,葛某也体谅妻子作为两个孩子的母亲,为生活奔波的艰辛,打消了离婚的念头。最终,双方冰释前嫌,葛某向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婚姻长河中,夫妻间产生矛盾再所难免,但离婚并非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家事审判的初衷是努力让家庭纠纷在良好的氛围中得到解决。 一直以来,绩溪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通过“情与法”相结合,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各类民事纠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