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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动态】网购零件组装气枪  违法!
作者:汪海莲  发布时间:2022-08-03 09:31:14 打印 字号: | |

出于对“枪”的喜爱,绩溪一男子在网上购买零部件并组装成气枪,然而此举却触犯了刑法。近日,绩溪法院审理了这起非法持有枪支案,被告人汪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扣押在案的两支气枪及铅弹等物予以没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2000年,汪某在老家猪圈架子上发现一支已不能击发的疑似气枪,出于对“枪”的爱好,汪某予以收藏。2018年6月,汪某通过网络论坛自学气步枪的相关知识,并购买气步枪所需的气瓶、枪管等零部件,卖家还附送了的铅弹,汪某用零部件组装一支疑似气枪,后又购买了热成像仪。该“枪支”先后被藏匿在其住处及经营的店铺内,供日常射击木板自娱。2022年4月,绩溪县公安局民警在其住处和经营店内查获疑似气枪两支及铅弹等物,汪某被当场传唤到案。经鉴定,该两支疑似气枪均为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汪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气枪两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鉴于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综合考量其犯罪情节,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我国对枪支的制造、配售实行特别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制造、买卖枪支;禁止任何个人非法持有枪支。广大群众一定要认清涉枪犯罪的危害,有兴趣爱好固然好,但个人爱好和兴趣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培养和发展,爱好有界限,守法是底线,当这份爱好逾越了法律界限,必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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