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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打零工受伤,谁担责?
作者:刘蕊  发布时间:2022-06-02 09:30:1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龙川法庭审结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者责任纠纷案件,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由被告某家庭农场分期赔偿原告方某65000元。

年近七十的方某,平时忙完自家农活之后,大部分时间在附近村庄打零工。2021年7月25日,当天下着小雨,受雇于某家庭农场的方某,穿着自制的雨披,在采摘豇豆过程中,因雨披过长不小心踩到,加上田埂湿滑,不幸摔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并有少量胸腔积液。住院21天后,支出医疗费5701.72元。经司法鉴定,方某的伤残构成九级伤残。双方因赔偿款数额无法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3月22日,方某诉至绩溪法院,要求某家庭农场支付其各项损失共计18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勘察,对现场的状况有了更详细的了解。4月26日,龙川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原告方认为是某家庭农场对务工人员没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没有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应当负全部责任。被告方则认为是原告穿着自制的雨披过长,不小心踩到雨披滑倒,导致摔伤,且原告从平时大家都不走的地方行走,自身有过错,农场没有责任。庭上,双方发生激烈的争论,当庭调解未果。

庭后,法官仍不放弃,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背靠背”调解。法官向被告方释法:“作为农场主,在日常经营中,应当确保工作场所安全,且为你提供劳务的人大多数都是老年人,更应该提高安全意识。此次原告受伤,与你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相关,具有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我知道自己有过错,但她一次性要这么多,我拿不出来”。农场主也道出自己的无奈。

随后,法官劝解方某:“被告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经营主体,解决了一大批如你一样农村老年劳动力,带动当地农民增收,促进乡村振兴。你作为农民,日常耕作能够预见并能避免本次人身损害事故的发生,可你却忽视自身安全,未穿着与劳作相符的雨衣,以致事故发生,你自身存在较大过错。望你们双方都能正视自身过错,同时考虑到对方履行能力,一次性支付赔偿款却有困难,分期给付也不失为解决纠纷的办法。”

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最终以65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在法官的组织下,某家庭农场当场支付赔偿款35000元,并约定余款于2023年1月1日前付清。至此,该案圆满解决,双方握手言和。

 

 

 

来源:研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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