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绩溪县人民法院
公 告
(2022)皖1824破1号
2022年3月16日,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安徽省绩溪县四方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针织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交由本院审理。2022年4月21日,本院指定安徽宁芯破产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四方针织公司管理人。四方针织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22年6月2日前,向该管理人(联系人及电话:张树立18258238844,傅晔18130253696,办公室0563-4034531)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如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四方针织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2022年6月17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三审判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如遇疫情等特殊情况,会议的地点、时间及方式将另行通知)。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
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