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上午,宣城中院副院长级审判员许良永及民五庭庭长程瑛、副庭长陶缘希一行来到绩溪法院调研督导破产审判工作。绩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俊,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程从文及民庭庭长胡永辉参加会议。
会上,许良永一行听取了绩溪法院关于破产审判的工作现状、当前制约破产审判的突出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对绩溪法院在破产审判中的有效做法给予肯定,并就如何解决破产审判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给出指导意见。
随后,程瑛向与会人员传达了省高院《全省法院开展加快破产案件审理助力创建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活动方案》及破产案件办案指南等文件精神,强调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贯彻省高院文件要求,围绕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目标,开展办理破产提升行动,全面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
就如何加强破产审判工作,提高破产审判质效,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许良永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到强化破产审判工作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为创优营商环境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二要狠抓破产审判关键性指标,以目标为工作指引,找准短板差距,查缺补漏,切实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标准。三要提升破产案件审理的质量效率,加强破产案件审限管理和控制,促进提升破产案件审理进度,全面保障破产各方合法权益。四要结合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各部门协同配合,构建企业破产联动制度及工作体系,积极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推动形成优化破产审判质效、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工作合力。
王俊表示,绩溪法院将根据督导组意见,不断健全破产审判工作体制机制,转变破产审判工作理念,加大破产审判工作力度,切实加快推进案件办理进度,以实际举措为优化营商环境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