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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丰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整 投资人招募公告(第二轮)
  发布时间:2021-08-25 17:11:37 打印 字号: | |

安徽丰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丰润公司”或“公司”)经绩溪县人民法院以(2016)皖1824民破2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自2016年7月20日起进入破产重整阶段。为促进丰润公司重整成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保护来之不易的“皖南黑猪”种质资源,面向社会第二轮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企业概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丰润公司成立于2008年9月,注册资本人民币2180万元,主要经营范围:皖南黑猪种猪、生猪养殖、销售(凭有效动物防疫合格证经营);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外用杀虫剂、消毒剂(兽用生物制品除外)、饲料销售及畜禽技术服务。

(二)项目发展情况

丰润公司原在绩溪临溪镇富林山建成生猪标准化养殖园区,包括皖南黑猪原种场、良种扩繁场、标准化育肥场、生态有机猪放养场。

公司主导产业为皖南黑猪保种研发及相关产业,丰润生态园于2011年被农业部列入“2011年第一批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名单”。2012年 5月,公司成功筹建安徽省唯一一家 “皖南黑猪保护与开发利用工程技术中心”。公司是安徽省政府(皖政(2011)40号文)批复的“861”项目实施单位。

2014年2月14日公司核心产品---“皖南黑猪”被列入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农业部2061号公告)。2020年8月,全省首批完成“皖南黑猪”种猪基因采集保存工程,2020年12月,“皖南黑猪省级畜禽遗传基因保护单位”获批,提升了核心资源竞争力。

(三)皖南黑猪品种优势

皖南(绩溪)黑猪为绩溪县农民在长期的饲养中培育的优良地方猪种,俗称“绩溪黑铁”。1982年经省、市(地区)鉴定定名为绩溪黑猪,并与杨山黑猪统称为皖南黑猪列入安徽省地方品种志,具有“黑”、“土”、“特”的地方品种优势。皖南黑猪全身被毛黑色,肤色较深,具有天生健壮、结构匀称、抗病力强、繁殖力高、耐青粗饲料、肉味鲜美,是优质的生态有机品种。“金华火腿出绩溪”早有史书记载,曾经红顶商人胡雪岩推荐,成为满清皇朝的贡品,并在1919年巴拿马国际商品博览会上获金奖,1929年西湖博览会上获商品质量特别奖。皖南黑猪腌制的火腿曾一度唱响金华府,风靡江浙皖。

上世纪八十年代前,绩溪山区农户饲养的基本上都是清一色的纯种“绩溪黑猪”,占有90%以上的种质资源。由于受外来猪种挑战及保护意识差而导致纯种数量日益减少,“皖南黑猪”逐渐被边缘化,并面临淘汰和灭绝的危险。目前,长三角地区生猪均以杂交猪为主,同质化竞争严重,市场波动大;而皖南黑猪产品是当地最宝贵的核心资产(资源)之一,具有自主保种开发核心知识产权,处于长三角乃至全国生猪养殖业价值链的中高端。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状况

丰润公司列入本次重整的主要资产范围如下:

1、位于临溪镇富林山的养殖园区,土地使用权面积52613.30平方米(均已办证),房产面积12509.33平方米(其中已办证12284.33平方米)。

2、猪场内厂区道路、公猪站、污水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及设备。

3、山场面积共计1620亩(位于板桥头乡龙丛村,林权到期日2041年12月30日)。

4、“皖南黑猪”核心种猪群(种质资源)及公司名下相应的品牌价值。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列入重整范围的资产评估总价为1907.58万元(已剔除到期林权及报废设施及设备评估值)。管理人按资产现状移交给重整方。

三、重整方式

根据本重整项目的实际情况,本轮招募采取整体重整的方式,即将丰润公司名下的上述主要资产(含林权)全部作为重整资产,重整投资人进行对价投资,原企业法人资格存续。

四、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作为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丰润公司财产调查、资产评估、债权核查等相关情况,或对丰润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可在招募期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经管理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在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3、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

五、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重整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文件的,视为已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对丰润公司进行重整投资,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并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六、参选主体

参选人的基本条件为: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出具相应的履约承诺并能按照重整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偿债资金;

(三)具有与丰润公司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

(四)具有种猪保种经验的企业或者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国有公司(独资、控股或参股)或上市公司参与重整投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参选人重整盘活丰润公司承接黑猪保种项目,需承诺在绩溪当地建立省级以上保种场。此外,重整方还需符合我县对生猪产业链项目的招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配套食品加工项目,具体要求请务必提前向管理人咨询,否则由于重整项目不能落地或重整协议不能履约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作为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全部条件。联合体参与投资,需确定一名投资者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者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者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就重整投资所涉及投资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丰润公司重整投资人的遴选,

愿意成为丰润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及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约定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招募程序

(一)报名

1、参选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报名申请书(单位的加盖公章,自然人的签字);

(2)主体资格证明(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及资信情况说明(或证明);

②对丰润公司项目投资内容的说明;

③预计投资总额、投资计划及经营方案;

重整投资对价方案:

重整投资对价方案应包括重整资金金额及支付时间(即付款条件),具体要求为:

A.本次重整招募设置保留价:本轮招募采取整体重整方式,重整资金不低于资产评估价的70%,即人民币壹仟叁佰叁拾伍万元整(小写:1335万元)。在上述保留价的基础上,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债务人的现有资产价值自行预判和估值不低于保留价进行报价。

B.本次重整资金付款条件:管理人与重整方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10日内支付重整资金的50%,即陆佰陆拾柒万伍仟元整(小写:¥6675000元);管理人与重整方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6个月内再付重整资金的30%,即肆佰万零伍仟元整(小写:¥4005000元),管理人与重整方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12个月内付清余款20%,即贰佰陆拾柒万元整(小写:¥2670000元)。在此基础上,重整方可采取一次性付清或提前付清重整资金等有利于重整的付款条件。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825日至202193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照常)。

(2)报名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扬之南路双桥公寓C单元302室。联系人:汪主任,联系电话:13856376018  0563-81651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人为单位的,现场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委托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报名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②根据上述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册,单位的加盖骑缝章,密封提交;③重整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相关银行转款信息证明(该项资料也可由管理人自行到银行查询)。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间要求:在报名时或最迟在202193日下午5时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193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壹佰叁拾伍万元整(小写:1350000元),用于作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担保。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以下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安徽丰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0000 48915 42666 00000 024;开户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汇款用途为:重整报名保证金”

3、按规定时间及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中规定的要求提交重整文件并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合格参选人,合格参选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4、报名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保证金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管理人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①经评审或竞价后,参选人最终未被确认为重整方;

②经评审或竞价后,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经法院批准,管理人中止或撤回本招募遴选计划的。

5、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后,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方原缴纳的重整报名保证金135万元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抵减最后一期重整资金。

6、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后,在管理人书面催告后10日内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重整方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三)选定重整方

在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重整方:

1、由丰润公司重整意向投资人评选委员会(简称“评委会”)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重整价格、付款时间、资金实力、资信情况、、投资方案、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意向投资人,在绩溪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遴选,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

2、仅一人报名且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的,直接确定为重整投资人。

八、特别事项

(一)本公告有关丰润公司的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由丰润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四)如出现影响丰润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经绩溪县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报名参与丰润公司重整投资!

              

安徽丰润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