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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
作者:程为民  发布时间:2021-08-16 08:36:10 打印 字号: | |

8月13日下午,绩溪法院第四党支部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县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六巡回指导组组长方茂发一行到会指导。

会前,第四党支部严格按照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要求,统筹安排,精心组织,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组织集中学习讨论和党员自我查摆问题,认真撰写检视材料,为开好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做了充分准备。

会上,该支部全体党员按照惯例首先进行了集体学习。支部书记胡卓野同志代表支部委员会向全体党员报告了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围绕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了对照检查,对当前仍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原因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就下一步如何更好地开展党建工作明确了努力方向。随后与会党员紧密联系个人实际,依次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我批评严肃认真,相互批评真诚坦荡,起到了红脸出汗、自我反省和互相监督的良好效果。

方茂发指出,绩溪法院认真贯彻上级部署要求,会前准备充分,主题鲜明突出,剖析问题直接透彻,整改措施有针对性,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深度、不遮掩,严肃认真、程序规范,专题组织生活会取得了预期效果。

针对如何抓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后半篇”文章以及下阶段党史学习教育,方茂发组长提出四点要求:一要把牢政治方向,增强高度自觉。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核心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刻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总要求,持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全体党员干部真学实学,学出坚强党性、学出信仰担当;二要注重成果转化,推动工作落实。将此次组织生活会的成果充分运用到具体工作中,提出工作新举措,规范工作新机制,取得工作新成效;三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整改。对于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检视查摆的问题,能够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紧抓不放、一抓到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要突出特色亮点,抓好为民服务。组织生活会是我党的一项优良传统,要保质保量做好规定动作,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创新推出更多有特色有亮点的自选动作,加强总结提升、经验推广,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效,确保各项惠民便民利民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胡卓野对指导组一行的到会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将以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契机,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点评的意见建议,对标对表,加以整改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