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绩溪徽杭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及绩溪县徽杭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徽杭古道公司”)经绩溪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自2020年9月23日起进入合并破产重整阶段。为促进徽杭古道公司重整成功,实现资源有效整合,最大限度保护债权人、投资人及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徽杭古道公司管理人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第四轮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就有关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整企业概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1.徽杭古道旅游开发公司:徽杭古道旅游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7627690278,注册资本2650万元,其中:胡家迅出资2120万元(持股80%),胡秋建出资530万元(持股20%)。主要经营范围:旅游景点开发、服务;房地产投资、开发;组织、策划户外拓展活动。法定代表人:胡家迅。
2.徽杭古道旅行社:徽杭古道旅行社成立于2008年4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4672647894R,注册资本3500万元,其中:胡祎出资3497万元(持股99.91%),胡家迪出资3万元(持股0.09%)。主要经营范围:国内、入境旅游、会展服务;旅游产品零售;房地产、停车场租赁。法定代表人:胡祎。
(二)徽杭古道项目基本情况
1、徽杭古道景区项目:位于绩溪县伏岭镇。徽杭古道始建于唐,是中国继“丝绸之路” “茶马古道”之后的第三条著名古道,是古时徽商和浙商互通贸易的重要通道,在历史上曾经产生过巨大的政治、经济、文化作用。
徽杭古道是国家《山地户外运动产业发展规划》中“三横三纵”山地户外运动项目的重要架构。历经10年左右的发展,徽杭古道景区现为AAAA级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连续8年被评为“中国体育旅游精品线路”,是安徽省森林旅游示范景区,安徽省体育产业基地,宣城市党史教育基地。
近几年,加大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旅游新业态,在景区入口投资建设了“江南第一村”项目(主要为木屋客栈、户外运动基地等)。
2、徽商文化广场项目:位于瀛洲镇仁里村,距县城约2.5公里。该项目原作为徽杭古道景区的延伸项目。已取得批发零售及城镇住宅用地性质的项目用地87.63亩。现已基本完成土地平整等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在建会展中心大楼一幢(已主体结构完工)。
二、债务人主要资产
根据安徽正诚房地产土地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徽杭古道公司及徽杭古道旅行社合并重整的资产评估价为13972.60万元,其中:位于徽杭古道景区资产评估价为9477.49万元(包括徽杭古道公司名下4904.80万元,徽杭古道旅行社名下4572.69万元),位于瀛洲镇仁里村“徽商文化广场”项目资产评估价为4495.11万元(徽杭古道公司名下)。具体情况如下表:
货币单位:万元 | |||||||
序号 | 重整公司名称 | 资产 类别 | 资产 项目 | 评估价 | 主要内容 | 备注 | |
1 | 安徽绩溪徽杭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531.67 | 主要包括:1、游客服务中心综合楼、永来游客中心、公厕、检票口等工程,共1773.09平方米; 2、未办理产权证。 | 包括:位于瀛洲镇仁里村“徽商文化广场”项目资产评估价为4495.11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2484万元(见左表标号①);在建工程2011.11万元(见左表标号②) | |
构筑物及辅助设施 | 4019.89 | 主要包括:景区栈道工程、景区维修工程、建设工程、挡土墙及其他维修、维护工程 | |||||
设备 | 113.97 | 主要包括:变压器、挖机、车辆等设备 | |||||
小计 | 4665.53 | ||||||
无形资产 | 土地使用权 | 2484 | 位于瀛洲镇仁里村“徽商文化广场”项目,已办证土地3宗,面积共计58423.40平方米(折合87.63亩),未办证(协议流转)4519.83平方米(折合6.78亩)。 ① | ||||
149.04 | 位于伏岭镇江南村景区土地1宗,面积2593平方米(折合3.89亩);未办证(协议流转)约15963.66平方米(折合23.95亩)。 | ||||||
林权 | 42.00 | 已办证面积3宗,面积9333.38平方米(折合14亩) | |||||
商标 | 48.23 | 公司名下27个注册商标 | |||||
小计 | 2723.27 | ||||||
在建工程 | 在建“徽商文化广场”项目 | 2011.11 | 位于瀛洲镇仁里村“徽商文化广场”项目,主要包括前期工程、建筑工程( “会展中心”大楼8015.79平方米,已结构封顶)及基础设施工程。② | ||||
合计 | 9399.91 | 其中:景区资产评估价4904.80万元 | |||||
2 | 绩溪县徽杭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 | 固定资产 | 房屋建筑物 | 1135.31 | 1、主要包括木屋客栈、木屋别墅及味道餐厅等房产; 2、未办理产权证. | ||
构筑物及辅助设施 | 2240.17 | 主要包括河坝、河道整理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 |||||
设备 | 27.55 | 供暖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 | |||||
小计 | 3403.03 | ||||||
无形资产 | 土地使用权 | 765.83 | 1、已办证土地1宗,面积26991平方米(折合40.49亩);2、未办证(协议流转)16118.02平方米(折合24.18亩);河坝整理拓宽用地12679.45平方米(折合19.02亩)。 | 项目总可用面积约83.69亩 | |||
在建工程 | 在建“宣教馆”等项目 | 403.83 | 1、主要包括宣教馆工程(建筑面积2756.93平方米),体育活动场所(建筑面积661平方米);2、未办理产权证 | ||||
合计 | 4572.69 | ||||||
总计 | 13972.60 | ||||||
备注:以上重整资产中,包括未办证的房产、土地使用权及林权,最终以实际办证面积为准。 | |||||||
三、重整方式
根据本重整项目的实际情况,本轮招募采取整体重整的方式,即将徽杭古道公司及徽杭古道旅行社名下的所有资产全部作为重整资产,重整投资人进行对价投资,原企业法人资格存续。
四、招募须知
1、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重整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所述信息仅作为参考使用,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徽杭古道公司财产调查、资产评估、债权核查等相关情况,或对徽杭古道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可在招募期满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申请,经管理人进行初步资格审查符合招募条件的,在签订《保密协议》后,管理人将予以配合。
3、本招募公告非要约文件,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要约、承诺或保证,双方的权利义务以最终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为准。
五、招募原则
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招募投资人。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文件的,视为已接受本招募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招募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同意对徽杭古道公司进行重整投资,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并承担相关投资风险。
六、参选主体
参选人的基本条件为:
(一)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商业信誉的自然人或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具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能按约定付清重整资金;
(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作为联合体参与重整投资的,联合体中至少有一个主体符合全部条件。联合体参与投资,需确定一名投资者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资者处理重整投资中的相关事务。各所有重整投资者需向管理人书面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就重整投资所涉及投资者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具有3年以上AAAA级及以上景区经验管理经验的企业或者具有良好信誉和经济实力的国有公司(独资、控股或参股)参与重整投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对本重整项目愿意采取整体重整方式;
(六)具有与徽杭古道公司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能力;(七)承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参与徽杭古道公司重整投资人的
遴选,愿意成为徽杭古道公司的重整投资人,愿意按本招募公告
及其他重整投资文件对彼此权利义务的约定而签订重整投资协议。
七、招募程序
(一)报名
1、参选人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重整投资报名申请书(单位的加盖公章,自然人的签字);
(2)主体资格证明(法人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意向重整投资人简介及资信情况说明(或证明);
②对徽杭古道公司项目投资内容的说明;
③预计投资总额、投资计划及经营方案;
④重整投资对价方案:
重整投资对价方案应包括具体金额及支付重整资金的时间(即付款条件),具体要求为:
A.本次重整招募设置保留价:本轮招募,采取整体重整方式,重整资金不低于资产评估价的65%,即人民币玖仟零捌拾贰万元整(小写:9082万元)。 在上述保留价的基础上,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债务人的现有资产价值自行预判和估值不低于保留价进行报价。
B.本次重整资金付款条件:重整计划经人民法院批准执行且管理人与重整方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15日内支付重整资金的40%,原支付的重整报名保证金3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管理人与重整方签订正式《重整投资协议》后6个月内支付重整资金至70%(即再付30%),在12个月内付清剩余30%重整资金(履约保证金可抵减最后一期重整资金)。在此基础上,重整方可采取一次性付清或提前付清重整资金等有利于重整的付款条件。
2、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2021年7月30日至2021年8月13日下午5时止(节假日照常)。
(2)报名地点:安徽省绩溪县扬之南路双桥公寓C单元302室。联系人:汪恺,联系电话:13856376018 0563-8165100。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4)现场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①报名人为单位的,现场报名时应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委托人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报名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审核后退还)复印件;②根据上述报名时提交的材料清单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叁册,单位的加盖骑缝章,密封提交;③重整保证金缴款凭证或相关银行转款信息证明(该项资料也可由管理人自行到银行查询)。
(5)提交《重整投资方案》时间要求:在报名时或最迟在2021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
(二)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
1、意向重整投资人应在2021年8月13日下午5时前向管理人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人民币叁佰万元整(小写:3,000,000元),用于作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担保。
2、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按以下管理人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
管理人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安徽绩溪徽杭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20010 15552 21666 00000 018;开户行:安徽绩溪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缴纳保证金时注明汇款用途为:“重整报名保证金”。
3、按规定时间及本招募重整投资人公告中规定的要求提交重整文件并缴纳重整报名保证金的意向重整投资人为合格参选人,合格参选人方可参与重整投资人的遴选与确定。
4、报名保证金的使用与退回
(1)保证金在下列情形之一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管理人退还本金(不计利息):
①经评审或竞价后,参选人最终未被确认为重整方;
②经评审或竞价后,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但重整计划草案未能获得法院裁定批准;
③经法院批准,管理人中止或撤回本招募遴选计划的。
5、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后,缴纳履约保证金。重整方原缴纳的重整报名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6、参选人被确认为重整方后,拒不签订《重整投资协议》或
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后不履行协议义务的,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重整方单方面退出的,管理人有权没收重整方所缴纳的全部保证金。
(三)选定重整方
在符合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基础上,按照以下方式确定重整方:
1、管理人根据意向重整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等相关文件,从重整价格、付款条件、资金实力、资信情况、行业经验、投资方案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核,在绩溪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组织遴选,择优确定重整投资人。
2、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参选人正式成为徽杭古道公司重整方。
八、特别事项
(一)本公告有关徽杭古道公司的内容仅供意向重整投资人参考,意向重整投资人应根据自行尽职调查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担风险。
(二)本招募公告由徽杭古道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三)管理人有权根据重整投资人招募进程调整招募流程和有关条件。
(四)如出现影响徽杭古道公司重整的重大事项或经绩溪县人民法院批准,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意向重整投资人
招募。
竭诚欢迎社会各界有识之士报名参与徽杭古道公司重整投资!
安徽绩溪徽杭古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绩溪县徽杭古道旅行社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0二一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