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的绩溪,碧空如洗。6月1日,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及世界环境日即将来临之际,绩溪法院干警走进景区,走进农家、走进田间地头,积极开展“美好绩溪 司法护航”环境保护暨民法典法治宣传活动。
沿着华龙公路一路向东,一边是四时环翠的青山,一边是碧波荡漾的登源河,十余分钟车程,就到达远近闻名的风景名胜区——龙川。这里山水秀美,人杰地灵,依青山,傍碧水,田畴漠漠,炊烟袅袅。
景区里的面对面交流
龙川景区内古民居鳞次栉比,粉墙黛瓦,村巷幽幽,游客们三五成群的漫步于水街两岸,看到法院干警们走过来,大家都停下了脚步。干警们与游客们热情交谈,了解游客来源地,以及他们在绩溪的旅游体验,当听到游客对绩溪的山水人文赞不绝口时,干警们也露出自豪的神情。在交谈中,法官着重了解游客在游玩时是否遇到纠纷,现场为游客答疑解惑,向游客普及法律知识的同时,引导游客在遇到纠纷时理性维权,向游客发放了精心制作的《民法典》《环境保护法》《旅游常见法律知识问答》等宣传材料,使大家进一步了解民法典,促进群众学“典”、知“典”、用“典”,并号召大家提高环保意识,保护绿水青山。
随后,干警们主动走进景区附近的餐馆、特产店、纪念品店等,用质朴的语言,告诉商家不能猎捕、食用野生动物,污水要经过处理才可排放,引导商家珍视景区的独特资源,爱护环境,保护家园。
绩溪法院于2016年9月在该景区成立了“法官工作室”,专门负责调解景区各类矛盾,为景区员工、游客及附近群众提供法律咨询,促进景区的依法管理、诚信经营和周边环境的有效治理。
乡村里的心与心沟通
“大伯,登源河流域全面禁渔,禁止捕捞水产品,您知道不?”“大妈,河道里不能扔垃圾,生活垃圾要放到垃圾桶里。”一路上,干警们亲切地和村民们打着招呼。 绩溪县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作为全省44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之一列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干警们通过发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单、现场讲解答疑的方式,耐心细致地向登源河流域的村民讲解登源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禁捕工作相关规定及《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同时对严禁焚烧秸秆与乡村生态环境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列举生活常见的案例,深入浅出的为村民们讲解禁止电捕鱼、狩猎野生动物、滥砍滥伐树木、焚烧秸秆等行为带来的危害,使村民在懂法的基础上,合理规范自己的行为,减少犯罪行为的发生。现场群众表示:“你们法官来村里普法很接地气,之前在登源河捕鱼是很普遍的事,通过普法宣传,我们大家都知道不能随意捕鱼啦!”“经过治理后,登源河两岸风景更好了,许多人来这里旅游,都舍不得离开,一个个的拍照打卡。”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口耳相传的将“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理念铭记在心。干警们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群众解读了《民法典》中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和乡亲们交流探讨家长里短中的涉法问题,邻里纠纷中的孰是孰非,引导乡亲们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
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恰逢《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于今日起施行,这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一件大事。法官们借此机会,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市场运行、完善农村公共法律服务、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向村民讲解乡村“三治“带来的新变化,大家听的津津有味,并连连称赞。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绩溪法院将一如既往立足于司法职能,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为出发点,以保护人民合法权益为根本目的,做好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强化民生司法保障,促进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环境意识系统提升,捍卫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合法权益,为美好绩溪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