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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拖欠了四年的工钱终于拿回来了”
作者:汪隽  发布时间:2021-05-26 15:12:30 打印 字号: | |

拖欠农民工工资,既违背道德良心,又触碰法律底线。近日,绩溪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农民工长期欠薪问题,依法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7年9月-12月,古稀之年的汪某受被告洪某的雇请,到洪某承包的工地从事砖工,期间一直未能获取劳动报酬,汪某多次催讨,洪某均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但此后,洪某杳无音讯。2020年1月,汪某终于在洪某的老家找到洪某,经过协商,洪某向汪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洪某欠汪某10000元,并约定于2021年2月4日给付。然而到了约定的给付时间,洪某依然未履行承诺,电话也联系不上。2021年4月27日,无奈的汪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洪某支付所欠劳务费。

案件受理后,为更好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高效化解矛盾,承办法官在庭前多次联系洪某,但电话始终无人接听。法官并没有放弃,经过多方打听,法官联系上洪某的弟弟,告知洪某弟弟向其转达,逃避债务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希望洪某能主动与法官联系并积极应诉。庭审当日,洪某终于主动联系法官,说自己正在从外地回绩溪的路上,原定开庭时间可能无法赶上,希望能延迟开庭时间。

考虑到洪某的客观原因和积极应诉的态度,为有效化解纠纷,法官同意延迟了开庭时间,并组织了双方进行调解。从汪某年事已高,外出务工不易等角度入手,法官对洪某进行了一番耐心劝说,希望洪某将心比心,尽快支付劳务费,同时告知洪某拖欠农民工工资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洪某为自己之前的消极逃避当场向汪某表达了歉意,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本案顺利审结。

讨薪四年之久未果,如今终于尘埃落定,汪某激动地拉住法官的手,连连说道“真没想到,绩溪法院工作效率这么高!真是为我们老百姓办实事、好事,谢谢你们!”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