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本心结难解的小两口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消除了怨气,案件圆满解决。
2012年,许某与程某经人介绍相识。2014年,二人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子。婚后二人因缺少沟通,经常为一些小事争吵,导致矛盾升级,以至分居。许某认为与丈夫的感情已名存实亡,诉至法院要求与程某离婚。
案件受理后,法官认真审阅了所有卷宗材料,发现双方虽常因家庭琐事产生争执,导致夫妻关系产生裂痕,但并无根本性的矛盾,而且双方孩子尚且年幼,家庭的完整对孩子成长至关重要,于是组织双方来法院进行庭前调解。
面对各有怨言的双方,法官没有直接要求当事人发表调解意见,而是耐心倾听了双方对婚姻的不满之处,又从双方当事人各自立场出发,帮助双方细细梳理矛盾根结。通过交流,法官发现原告对丈夫并非没有感情,只是觉得丈夫对她关心不够,缺少安全感。被告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对妻子照顾家庭的辛苦与不易没有用心理解,正是因为自己疏于对妻子的关心才使矛盾不断升级。随后,当着法官的面,被告向妻子道歉,恳求妻子能再给自己一次机会,保证日后遇事多与妻子沟通,多为妻子着想,并表示会与妻子一起努力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
或许因为太久没有真诚交流,这次的调解,双方都解开了心里的疙瘩,许某看到丈夫态度诚恳,表示自己也有不足之处,双方均承诺日后多替对方着想,加强沟通,共建美好幸福生活。最后,许某当场向法庭递交了撤诉申请书,两人重归于好,夫妻双双把家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