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队伍教育整顿
【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温情调解 解决抚养纠纷
作者:章琰  发布时间:2021-04-15 08:35: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我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妥善解决了父母之间因为子女抚养费引发的纠纷,依法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邵某与江某于2016年经本院判决离婚,女儿邵小某随母亲生活,邵某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至其独立生活止。现邵小某即将进入高中阶段教育,原定的每月500元抚养费已不能满足其生活、学习等各项需求。江某在与邵某协商无果后,遂以小孩名义向本院提起诉讼,请求将原定的500元抚养费增至1000元。

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本着有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原则,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在庭前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耐心地与双方进行沟通。刚开始,被告态度强硬,以自己现在已组建新的家庭,且另有孩子需要抚养,能力有限为由,拒不增加抚养费,调解一度进入僵局。

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放弃,继续劝导双方不要与对方有敌对情绪,而应从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摒弃前嫌,共同肩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法官王晓平说,父母离婚,是大人之间感情的缘尽,并不意味着对子女关爱的缺失,相反,更应该在平时生活和学习中对孩子更加关爱,经过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引导,邵某逐渐转变了想法,考虑到小孩生活教育的实际需要和自己的经济能力,表示愿意适当增加抚养费。最后,双方终于就抚养费的数额、给付期限和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

收到调解书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并对法官兼顾法理情的悉心调解大为赞赏。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