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绩溪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案涉款项全部履行完毕。
申请人邵某与被执行人朱某原本是朋友关系,也是多年的合作伙伴。2018年7月16日,朱某因经营需要从邵某处借款人民币56万元,并约定借款利率及还款期限。到期后,朱某却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邵某一怒之下,将其诉至绩溪法院,请求朱某履行还款义务并支付相应的利息。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朱某偿还原告邵某借款本金56万元及相应利息。
判决生效后,朱某一直不予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0年11月2日,邵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官查明朱某系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遂传唤朱某至法院,告知其如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法律后果。朱某表示,并非其不愿履行该笔债务,只是受经济环境影响,所经营的企业目前资金周转困难,垫付的工程款也无法及时收回,如果将其本人纳入失信名单的话,会对其公司的经营造成不好的影响,希望法院能组织双方协商分期履行。
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细致的沟通,最终,邵某同意朱某分期还款,并愿意放弃部分利息,朱某也表示将会积极筹款履行义务,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此后,朱某陆续将执行款项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日前依和解协议全部履行到位,该案圆满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