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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官上门解纷争 当事人握手化干戈
作者:王静  发布时间:2021-04-10 11:34:47 打印 字号: | |

4月8日,绩溪法院审判人员利用中午时间,寻找案件当事人,并现场成功调解了一起追偿权纠纷。

案件起源于2020年我院审结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张某是宣城某汽车贸易公司的法人代表,余某与其是夫妻关系,两人共同经营该汽车贸易公司,郭某为该汽车贸易公司的一笔车辆买卖交易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该案判决郭某对宣城某汽车贸易公司、张某、余某应履行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进行执行阶段后,因该汽车贸易公司、张某、余某均没有履行能力,原告郭某代为支付款项共计29万元。现原告郭某履行了保证责任后,对该汽车贸易公司、张某、余某提起追偿。

案件受理后,对上述被告多次送达均未果,经多方打听后,承办法官得知被告张某和余某可能住在宣州区某小区。为快速解决纠纷,承办法官在结束上午案件的庭审后,随即派车前往宣州区,准备利用中午当事人有可能回家休息的机会寻找,同时联系原告郭某,建议其到场解决纠纷。通过一番找寻,终于成功找到了张某和余某,经过法官耐心的释法明理,和双方近三个小时的沟通,最终,郭某同意被告方分期归还其代为垫付的执行款29万元,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到圆满解决,干警们高度负责、为民解忧的工作态度得到了当事人一致认可。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