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官,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工钱”。近日,绩溪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申请人胡某收到工钱之后,第一时间给执行法官打来电话,并连声道谢。
原告胡某是一名农村砖瓦匠,2015年9月,与被告张某、胡某夫妇签订了《建房协议》。协议签订后,胡某依约履行了协议约定的建房义务,而张某夫妇却未按约给付胡某全部建房款,经胡某多次催讨未果后,一纸诉状将张某夫妇诉至绩溪法院,要求支付剩余款项。2020年5月,经本院组织调解,双方对金额和履行期限达成协议。此后,张某夫妇陆续给付了部分款项,剩余16000元一直未予支付。
2021年2月,胡某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得知张某夫妇目前外出打工,但地址不明,通过线上网络查控、线下财产查询,也未发现张某夫妇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然而执行法官并没有放弃,多次前往张某夫妇家附近查找线索,通过向基层组织、张某亲戚朋友等多方打听后,终于了解到他们目前在江苏某工厂上班。于是,执行法官连夜赶往该工厂,成功找到张某夫妇,和张某夫妇进行了约谈,耐心地释法明理,并告知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法律后果。张某夫妇慑于法律威严,当场凑齐案款16000元,并打入法院执行款专户。至此,此案成功执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