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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绩溪法院在行动
作者:程茜  发布时间:2021-03-16 11:18:07 打印 字号: | |

3月15日,绩溪法院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引导广大消费者依法有效维权。

活动中,法院青年干警们走进街头巷尾,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日常消费、金融投资等过程中遇到的权益侵害如何采取维权措施以及如何防范金融投资风险等问题,并以案说法,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如权益受损,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下午,绩溪法院还组织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群众代表们走进法庭,现场观摩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庭审全过程。庭审中,大家全神贯注地听取了原、被告双方的陈述、举证质证和辩论意见,生动直观的感知在日常消费过程中应当如何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以及权益受到侵犯时如何保存证据,同时法庭作为普法课堂,现场以案示警,更让观摩人员真实感受到不仅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要做诚实守信之人,共同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权益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