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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圆满完成疫情期间一起刑事案件庭审保障工作
作者:胡卓野 方丹  发布时间:2021-02-01 14:49:17 打印 字号: | |

1月28日,绩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任某运等10名被告人涉嫌诈骗罪、被告人郭某艳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为确保疫情期间庭审安全有序进行,绩溪法院对此次刑事案件公开庭审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庭审安保及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庭审安保工作方案》和《庭审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明确部门分工,组织全体参与此次庭审保障任务的干警进行工作部署,对庭审安全保障及疫情防控工作细节逐一规范,对公共场所特别是审判法庭、羁押室、押解通道、囚车等处进行全方位的清扫及消毒,安排技术人员做好庭审设备调试和庭审现场全程技术保障,并从公安局借调12名干警予以警力支持,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庭审当日,绩溪法院加强入口处登记管理,坚持对全体庭审参与人员、旁听人员等进行安检,严格落实“卡码双测”(行程卡和健康码)及体温检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庭审中,要求旁听人员均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保证庭审场所空气流通等举措,有效减少相互接触感染风险。

此次庭审,绩溪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依次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以及听取各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控辩双方围绕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提出的证据、定罪量刑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因涉及被告人人数众多,被害人分布较广,案情复杂,社会影响较大,本案将依法择日宣判。

整个庭审历时9小时,结束后,被告人安全还押至看守所,庭审工作圆满完成。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