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取钱就能赚钱,举手之劳就能致富,真有这么好的事吗?殊不知,有些忙帮了可能会触犯法律。近日,绩溪法院审结了这起帮助他人取钱却被判刑的案件,被告人施某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退赔被害人20700元。
2020年春节期间,施某到广西省南宁市宾阳县找其朋友“当哥”玩,“当哥”让其帮助取钱,每取10000元给1200元的好处费。施某明知“当哥”有诈骗前科,但在利益驱动下,仍接受了“当哥”所提供的两张银行卡,答应帮忙取现。5月的一天,施某接到“当哥”取钱通知后,于当晚至次日凌晨,分多次将被害人陆某等人被骗转入卡里的人民币20000元取走,为躲避沿途摄像头,施某全程戴帽、戴口罩、遮挡手臂处纹身。后施某还指使他人从卡中取款700元,合计取款20700元。取款后施某前往宾阳县将钱交给“当哥”,并收取“当哥”给付的现金24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施某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然帮助取现,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施某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综合被告人施某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法院作出前述一审判决。
法官提醒: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发财致富,取之有道,不要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蔽了双眼,帮朋友帮也不能触碰法律底线,否则,等待你的将是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