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上午,绩溪县海鹏置业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在绩溪法院第三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就该公司破产清算阶段性工作进行了通报,管理人团队成员、债权人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首先由法院宣读了受理破产清算案件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指定债权人会议主席决定书。其后,海鹏公司管理人负责人分别做了关于管理人执行职务阶段性工作报告、海鹏公司财产状况的报告、债权申报及审核情况的报告,并就案件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解答。债权人会议圆满完成预定议程。
此次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向参会人员通报了案件受理后法院审理和管理人的履职情况,保障了债权人等相关人员的破产程序参与权和知情权。下一步,绩溪法院将监督、指导管理人勤勉尽责,及时跟进了解和督促管理人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核,全面维护债权人、债务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