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某与汪某曾是一对很要好的朋友,从小一起长大,彼此信任。2013年12月,汪某因有急事向方某借款16000元,后几经催讨,汪某只归还了2000元,余款一直未还,友谊的小船就此打翻。2020年5月,方某诉至绩溪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汪某给付方某14000元,判决生效后,汪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于是,方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汪某的财产进行查控,了解到汪某无稳定收入来源,名下亦无任何可供执行财产,多次走访调查,也没有找到汪某的踪影。案件虽没有进展,但执行法官一直都没有放弃,2020年10月,一个偶然的机会,申请人方某发现汪某早上送小孩上学后即回家闭门不出,随即向执行法官报告。执行干警得到这一消息后,立马组织人员,携带搜查证,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并对被执行人汪某可能逃离的出口均安排警力封堵,执行干警多次敲门,但屋内始终没有回应,随即给汪某打电话,但他坚称人在外地,不方便见面。无奈之下,执行干警穿过狭窄屋沟,攀上汪某住所后门庭院围墙查看情况,并向其喊话,要求其配合执法,但汪某不予配合还出言不逊,随后便利用地形优势,逃至一狭窄的小巷内。说时迟,那时快,干警们迅速出击,没跑多远的汪某,在小巷拐角处被抓获。
鉴于汪某强硬的态度,执行干警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法院羁押室内,汪某仍坚称没钱。执行干警只好通知其家属,当日下午,汪某父亲到法院,执行干警向其介绍了案情,释明了案件强制执行程序,阐明了其中利害关系,若不能履行,汪某将被予以司法拘留。经沟通,汪某父亲当场将全部执行款交到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