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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法院开展“法院公开日”活动
作者:胡德红  发布时间:2020-07-31 11:20:08 打印 字号: | |

7月29日,绩溪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县首例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类案件社会影响较大,为达到以案普法的最佳效果,同时也为了让公众真实的参与司法、了解司法,绩溪法院在开庭当日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主题的“法院公开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武部官兵、特约监督员、行政机关代表、人民调解员、媒体记者等100余人走进法院。

受邀人员首先旁听了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庭审实况,该案以七人合议庭模式进行审理,由院长辛先海担任审判长,庭审主要围绕犯罪构成的要件和关系到正确量刑的情节等方面进行,庭审中,双方针对案件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并就争议焦点问题展开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合议庭对该案进行评议并做了当庭宣判。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层次分明,节奏流畅,并适时普法、以案示警、剖析利害,同时强调破坏生态环境,不仅要承担刑责,还需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庭审结束后,在解说员的带领下,大家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党建文化长廊、荣誉陈列室等场所,深入了解了法院在信息化建设、便民服务措施以及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在随后的征求社会各界代表暨媒体座谈会上,辛先海向与会嘉宾详细介绍了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公益诉讼案件对社会特殊的教育意义,简要报告了法院今年以来法院工作整体情况。与会人员对亲身感受到的公开严谨的庭审程序、便民的诉讼服务及浓厚的法治氛围给予了高度评价,对法院坚持阳光司法,以公开促公信,让公众有机会走进法院、走近法官,增进公众对法院工作了解与监督的做法表示肯定,并对法院的工作及如何提升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辛先海表示,希望与会人员能够发挥在各自领域的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对环境保护法律知识的直观认识,进一步树立保护野生动物、守护自然环境的法治意识,共同维护绩溪良好生态环境,同时表示将更加注重和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延伸审判工作触角,多元化强化法院宣传,进一步深化开放日活动,将这项活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共同营造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良好氛围。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