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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被查还袭警 数罪并罚悔已迟
作者:周婕  发布时间:2020-06-12 09:17:20 打印 字号: | |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大家都熟知的道理,可偏偏有人抱着侥幸心理,挑战法律底线。

2019年12月31日,程某酒后无证驾驶悬挂临时牌照的小汽车,经过交警缉查点时,拒不接受交警指示停车检查,冲过卡点后意与坐副驾驶座的人员交换位置,被赶来的交警截获,程某拒不配合民警执法,辱骂、威胁执法人员并将执法民警手腕咬伤。程某被带至执法办案区后,仍然借酒耍横,不断辱骂、威胁民警,直至被医务人员强制抽血。经鉴定,程某血液乙醇含量为224mg/100ml。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醉酒驾驶在被查处时强行冲过卡点,后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并致一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综合考量各情节,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以危险驾驶罪判处程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法官提醒,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切勿酒后驾车,更不能以暴力抗拒检查,不要等判刑后才追悔莫及。



 
来源:研究室
责任编辑:王睿